近十年來,電視主持人節目隨著媒介事件的增多發展迅速,電視界也隨之涌現出了一些較有影響的電視節目主持人。這些主持人也像過去的影視明星一樣,擁有自己的主持迷,其一舉一行都受到廣泛關注。其實這些年我國比較出名的主持人,科班出身的不多,從其它行業,特別是影視娛樂界出身的倒不少。有的還在進入電視主持人行業前,就已是影視明星,因而,要論及近些年比較成功的電視節目主持人的成功原因時,就不能不論及他們做主持人前的經歷,他們是干什么的?他們為什么會比專業出身的更易成功呢?其奧妙在哪里呢?我想這里最敏感的一個問題就是“表演”。正如陸錫初在《主持人節目教程》中所講的那樣:“我國綜藝節目主持人,有的當過演員,有的是文娛業余愛好者,有的則相當熟諳藝術,具有豐富的文藝知識,這正是他們主持節目獲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表演對一個電視節目主持人的意義不亞于見識對他的意義。本文就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簡單闡述一下“表演”在主持中的作用。 一 從主持人的信息傳播來看 電視節目主持人作為公眾人物,其在電視節目主持過程中的一言一行都多少帶有信息傳播的意味。在我國,電視節目主持人是國家與政府主流意識形態和主流文化的代言人,是一定電視臺形象的體現,其主持絕不是純粹個體性的行為,因而不可能在節目的制作和主持過程中隨心所欲,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但主持人也不完全是被動地按照有關要求去主持。當主持人的想法和觀念與制片人的要求產生矛盾時,主持人所能做的,要么是離開這個節目組或所在電視臺,要么就見機行事,以非語言符號來暗示自己的真實想法和對自己所主持的內容的評價,這主要又得宜于電視媒介傳播的特性。 電視節目主持人的主持特性與電視的傳播特性相諧相濟。我們知道,電視是一種多元素結合的傳播體,具有聲畫兼備,圖文并茂的特點。在電視主持人節目中,電視傳播上的視圖也應該包括主持人大量豐富的非語言符號,如主持人的神態、姿勢、服飾、色彩、人際距離等。這些非語言符號是整個節目主持的重要部分,也是構成主持人節目主持藝術的重要部分,即電視節目主持中的表演藝術。 傳播學者認為,我們所獲得的信息中,65%以上來自非語言符號,因此,在電視傳播中,要充分運用電視可以讓受眾“看到”非語言符號的這一功能。在電視主持人節目中,隨著主持人中心制的廣泛建立,主持人在節目中的發揮空間越來越大,因此,主持人的非語言符號表現同時具備了傳媒物質特性和傳媒發展趨勢的雙重條件。也正是在這些條件下,近年來的電視節目主持才越來越呈現出表演的特色。如湖南的綜藝、娛樂類節目的主持,央視的《實話實說》的主持,《挑戰節目主持人》的主持,這兩年流行的“說”新聞等,都帶有明顯的表演色彩。 二 從主持人的角色意識來看 在更為豐富多彩的社會生活和認識觀念的多元化趨勢下,電視事業的發展空間更為明顯,并已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電視節目主持人的地位也隨之提升,有的成為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與此同時,觀眾的欣賞品位越來越高,對節目主持人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從某種程度上說,一檔節目的成功與否,或一個節目主持人的成功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主持人在整個節目中的準確的角色意識。 “‘角色’是在表演過程中塑造出來的,因此,提到‘角色’就會讓人們自然而然地聯想到表演。主持人要有角色意識,就意味著主持人要表演!。①長期以來,關于電視節目主持人到底要不要表演,在我國一直是一個爭論不休的問題,其中,有很多人持反對態度。他們認為“電視節目主持人不是演員,不需要去表演,表演了就虛假了,就不真實了”②,但我認為,主持人在錄制節目的過程中,調動恰當的身體語言,包括手勢、姿態、神色以及適當的有聲語言,包括聲調、節奏等等手段,對所要傳播的信息進行講解、評說、描述,使之更加明確、生動、形象,以達到更好的傳播效果,這其中就包含大量的表演成份。因此,電視節目主持人應具備良好的角色意識。從某個角度講,良好的角色意識也是為了表演的更加到位。 國外的理論家把媒介中人物的活動都稱之為表演。詹姆斯·辛德曼在《電視表演》一書中將電視表演風格類型分為肥皂劇與正劇的表演、非廣播電視節目的表演、情景喜劇的表演、動作節目的表演、新聞和經濟報道節目的表演、廣告性與公共服務性宣告的表演等類型。詹姆斯·辛德曼對電視表演的研究是建立在具體的節目形態基礎之上的,值得注意的是,他把經濟報道和廣告性節目中主持人的工作毫不遲疑地劃入了表演的范疇。 電視節目主持人要表演,適度表演的目的是塑造角色。而適度表演又能很好地體現良好的角色意識,從而可以使主持人更好的掌握節目的脈搏,使自己與節目合二為一,成為一個整體,讓角色生活在欄目中,以突出欄目的統一性、整體性、把生動、具體的角色形象顯現在屏幕上,以達到最佳的傳播效果。 三 從節目主持風格的形成來看 對電視主持人節目來講,風格是其生命,而主持人的表演是形成節目風格的重要條件。主持人在演播的過程中調動適當的身體語言,包括眼語、表情語、姿勢語、空間語等對所傳播的信息進行講解、評論,使之更明確、生動、形象,以達到傳播的目的,這就是主持人的適度表演。它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節目主持人在演播階段是“非我”狀態。所謂“非我”狀態就是不完全的自我。 因為一旦成為主持人,他(她)就成了公眾人物,也就成了媒介的代言人,在節目當中的言談舉止就不可能像平常那樣胡聊神侃,想說什么就說什么,而是應該不斷調整控制自己,按照節目的要求及宣傳意圖去說話,收縮自己的一部分真我。這一點幾乎可以在任何一檔節目的主持中看到。比如,在 肖曉琳主持的《今日說法》當中就有體現:在節目里,本來是農民不懂法,盡管是為了做好事,最后還是惹了一身禍,被判入獄。整個節目充滿了對這些無辜農民的同情,作為正常人,在談到這些時都會自然露出同情,但節目的要求卻不是這么簡單。肖曉琳作為媒體的主持人準確地把握住了節目的核心,并不完全受到節目內容中情感基調的限制,而是依照節目自身的要求去表情達意,此時此刻的新聞節目主持人呈現的就是“非我”狀態。對自我進行調節,在“非我”的狀態下客觀地進行報道,正確地引導觀眾。這種調節自我的過程就包含著表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