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工作人員 從事競技體育運動員的培養、競賽結果的裁定和運動項目訓練、比賽的專業人員。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 教練員 在體育運動訓練和競賽中,培養、訓練和指導運動員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指導運動員進行體能訓練;(2)指導運動員進行技戰術和心理訓練;( 3)協助領隊制定計劃,確定參賽方案;(4)在體育運動競賽中,指導運動員進行競賽。 裁判員 在體育運動競賽中,依據競賽規程和規則,對競賽成績、勝負和名次進行裁定或評定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發令工具,啟動體育比賽;(2)依據比賽規則,管理比賽過程;( 3)對違規者依照規則給予相應的判罰;(4)評定比賽結果。 運動員 從事球類、田徑、體操、游泳、棋牌類等運動項目訓練和比賽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在教練員的指導下,進行長期的體能訓練和專長訓練,提高運動能力和 技術水平;(2)參加公開職業性比賽和運動會。 其他體育工作人員 指未列入的體育工作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