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民用航空器維修與適航、空中交通管理、航行簽派、通用航空生產等的工程技術人員。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 民用航空維修與適航專業技術人員 從事民用航空器修理和適航審定的工程技術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制定航空器維修大綱,維修方案和可行性方案,加裝、改裝以及重大特修方案;(2)組織重大、多發性故障研究及處理;(3)對民用航空器進行航前、航后、過站及例行檢查;(4)分解、檢查、裝配和調試民用航空器各系統及連接件;(5)檢驗、修理、更換民用航空器結構件;(6)維護、修理、裝配和實驗民用航空器離位零部件、附件;(8)審定民用航空器(含發動機、螺旋槳)型號、生產許可;(9)對民用航空器進行適航鑒定,并對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機載設備進行適航審定;(10)登記注冊民用航空器,辦理民用航空器出口適航證;(11)監督檢查民用航空器運行適航和安全狀態初始適航許可;(12)進行民用航空器維修和適航的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 航行航空工程技術人員 從事空中交通管制航行情報、飛行簽派、航行空域管理及飛行程序設計等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的工程技術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對民用航空器實施空中交通管制;(2)傳遞、分析、處理航行情報;(3)控制空中交通流量;(4)設計民用航空器飛行程序;(5)規劃管理民用航空器習行空域;(6)實施飛行簽派;(7)評估設計機場建設有關空域、凈空條件、通信導航設施布局;(8)進行航行的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9)管理民用航空器運行性能。 通用航空技術人員 從事農林業航空、航空遙感、航空探礦、航空吊掛等生產技術的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及其有關通用航空設備研制、檢測的工程技術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進行航空攝影;(2)進行航空物探;(3)進行航空吊掛吊裝;(4)進行石油航空作業;(5)進行航空環境污染監測;(6)進行航空護林、航空播種、航空噴施等作業;(7)進行航空化學處理作業;(8)研究航空體育運動。 航空運輸工程技術人員 對飛機、航線、機場、空域、資金及人力資源在航空中有效配置進行研究的工程技術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航空運輸的特征及發展趨勢;(2)規劃航空運輸管理體制及經營機制;(3)進行航空市場營銷和需求預測;(4)研究航空運輸在運輸市場中的定位;(5)制定企業經營戰略和航空運輸產品計劃;(6)分析計算航空公司成本結構及引進飛機的經濟性;(7)研究航線分布及飛行空域,并確定航線機型;(8)處理國際航空結算業務;(9)組織航空運輸企業組織結構和人力資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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